法人注册协议
- 一、总则
-
- 1.1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简称“本系统”)的所有权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所有。
- 1.2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服中心”)同意,按照《法人注册协议》(“本协议”)的规定及其不时发布的操作规则,提供基于互联网的“留学回国人员就业落户”相关服务。
- 1.3 服务使用人(“用户”)在进行注册过程中点击“我接受以上协议,继续注册”按钮,即表示用户完全接受本协议下的全部条款。用户在使用特殊的服务或产品时,应当同意接受相关协议后方能使用。订立本协议的用户,应当是具备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
- 1.4 本协议可由本系统随时更新,用户应当及时关注并同意本系统不承担通知义务。本系统的通知、公告、声明或其它类似内容是本协议的一部分。
- 二、服务内容
-
-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为用户提供网上政务服务,服务的具体内容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保留随时变更、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网络服务的权利。 注册用户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能够进行单位备案、
- 申报接收计划和为非北京籍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手续等服务。
- 三、使用规则
-
- 3.1 注册用户的账号所有权归属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用户阅读并同意本协议且完成全部注册程序后,即可获得账号并成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用户,请按以下规则管理账号:
-
- 3.1.1 用户应当按照注册要求提供真实、准确、最新和完整的法人资料,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电子营业执照/数字证书等有效信息进行实名验证。用户注册成功后,将获得一个账号及密码,该账号和密码由用户负责保管,用户应对该账号的网络活动独自承担法律责任。
- 3.1.2 同一用户在系统中只能注册一个账号。用户输入的法人信息将被视作准确表明用户身份的依据,并作为系统提供所有服务的有效身份依据。
- 3.1.3 不得将账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使用。
- 3.1.4 如用户发现账号遭到未授权的使用或发生其他任何安全问题,应立即修改账号密码并妥善保管,如有必要,请立即和留服中心取得联系。因黑客行为或用户的保管疏忽导致账号非法使用,本系统不承担任何责任。
- 3.1.5 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协议各项规定,本系统有权对该用户账号单方采取暂停使用、注销登记等措施。
- 3.1.5 若服务被终止或取消,本系统可以从服务器上永久地删除该用户的数据,服务终止或取消后,本系统没有义务向用户返还或恢复任何数据。
- 3.2 用户在使用相关网络服务时,同意接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推送的信息。
- 3.3 用户在申请使用相关网络服务时,必须提供准确且完整的法人资料,因用户未能提供准确且完整法人资料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和责任均须由用户承担。
- 3.4 用户在使用留服中心的网络服务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以下原则:
-
- 3.4.1 提供真实、准确、适时的申请资料;
- 3.4.2 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本系统;
- 3.4.3 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 3.4.4 不得利用本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 3.4.5 不得利用本系统传输任何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
- 3.4.6 不得利用本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留服中心的行为。
- 3.5 如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违反3.4项下任何规定,留服中心或其授权代表有权要求用户改正或直接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更改或删除用户张贴的内容、暂停或终止用户使用网络服务的权利等)以减轻用户不当行为造成的不利影响和后果。
- 3.6 用户对其自行上传、转载或传送的内容负全部责任,所有用户不得在本系统任何页面上传、转载或传送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否则本系统有权自行处理并不通知用户:
-
- 3.6.1 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 3.6.2 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机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 3.6.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 3.6.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 3.6.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 3.6.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 3.6.7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 3.6.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 3.6.9 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 3.6.10 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 3.6.11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 3.7 如果第三方认为用户发表或者上传于本系统的信息侵犯其权利,并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或者相关法律规定向本系统发送权利通知书时,用户同意本系统可以自行判断决定删除涉嫌侵权信息,除非用户提交书面证据材料排除侵权的可能性,本系统将不会自动恢复上述删除的信息。
- 四、服务变更、中断或终止
-
- 4.1 留服中心声明提供的网络服务并不一定能够满足用户的要求,由于网络技术条件的差异,网络服务有可能中断,网络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和准确性无法予以保证。
- 4.2 留服中心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本系统进行检测或者更新,如因此类情况而造成网络服务在合理时间内的中断,留服中心无需为此承担责任。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的需要而需暂停网络服务,留服中心将尽可能事先进行通告。
- 4.3 如发生下列情形,留服中心可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本协议项下的网络服务且无需通知用户:
-
- 4.3.1 用户提供的法人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含有重大误导;
- 4.3.2 用户违反本协议中规定的其他条款内容;
- 4.3.3 除前款所述情形外,留服中心同时保留在不事先通知用户的情况下随时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网络服务的权利,对于所有服务的中断或终止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和后果,留服中心无需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 五、第三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
-
- 您在平台上使用第三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时,除遵守本协议约定外,还应遵守第三方的用户协议。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和第三方对可能出现的纠纷在法律规定和约定的范围内各自承担责任。因用户使用本系统或要求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提供特定服务时,
- 本系统可能会调用第三方系统或者通过第三方支持用户的使用或访问,使用或访问的结果由该第三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您通过本系统跳转到的第三方提供的服务及内容,第三方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接入的服务及内容等),
-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无法保证第三方提供服务及内容的安全性、准确性、有效性及其他不确定的风险,您应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 六、用户授权和隐私保护
-
- 6.1 为实现“留学回国人员就业落户”服务,用户授权及同意本系统收集和使用用户法人信息。若信息中含有其他用户的个人信息,在向本系统提供这些个人信息之前,用户需确保已经取得合法的授权。
- 6.2 用户上传到本系统的除个人信息以外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等内容,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具有免费使用权。
- 6.3 为留学回国人员办理落户手续服务过程中,本系统为能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需获取社保数据,用户授权及同意后,本系统可以向北京市人社局获取单位为个人缴纳社保情况。
- 6.4 为了提供服务而需要从第三方获取用户信息的其他情况,留服中心将要求第三方说明信息来源,并要求第三方保障其提供信息的合法性;如果提供网络服务需进行的法人信息处理活动超出用户原本向第三方提供法人信息时的授权范围,本系统将征得用户的明确同意。
- 6.5 如果为了提供服务而需要将用户信息共享至第三方,留服中心将评估该第三方收集信息的合法性、正当性、必要性。留服中心将要求第三方对用户信息采取保护措施并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与监管要求。另外,留服中心会按照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的要求以确认协议、具体场景下的文案确认、
- 弹窗提示等形式征得用户同意或确认第三方已经征得用户同意。
- 6.6 本系统不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单个用户的注册资料及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存储在本系统的非公开内容,但下列情况除外:
-
- 1)为维护留服中心合法权益;
- 2)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
- 3)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 4)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 5)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 6)符合其它相关要求。
- 6.7 本系统可能会与第三方合作向用户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在此情况下,如该第三方同意承担与本系统同等的保护用户隐私的责任,本系统有权将用户的注册资料等提供给该第三方。
- 6.8 在不透露单个用户隐私资料的前提下,本系统有权对整个用户数据库进行分析并对用户数据库进行商业上的利用。
- 七、版权声明
-
- 7.1 留服中心提供的网络服务内容包括:文字、软件、声音、图片、视频和图表,等等。所有这些内容受版权、商标和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
- 7.2 用户只有在获得留服中心或其他相关权利人的事先的书面授权之后才能使用这些内容,用户不得擅自复制、改造、生产或创造与内容有关的派生产品。
- 八、免责声明
-
- 用户同意,当发生下列情形时,本系统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
- 8.1 用户同意使用本系统网络服务所存在的全部风险将完全由其自己承担,因其使用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也由其自己承担。
- 8.2 用户保证提供的所有电子信息和纸质材料的内容均真实有效。如因用户提供不真实的、虚假的、伪造的信息资料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和带来的经济损失由用户承担。
- 8.3 用户同意保障和维护留服中心及其他用户的权益。如因用户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而给留服中心或任何其他方造成任何损失,用户同意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后果和责任。
- 8.4 因不可抗力或本系统不能控制的原因造成的网络服务中断或其它缺陷,本系统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而给用户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 8.5 对于本系统向用户提供的下列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缺陷本身及其引发的任何损失,本系统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
- 8.5.1免费提供的各项网络服务;
- 8.5.2 赠送的任何产品或者服务。
- 九、修改协议
-
- 9.1 留服中心将可能不时的修改本协议的有关条款。一旦本协议的条款内容发生变动,留服中心将会在相关的页面提示修改内容。
- 9.2 如果用户不同意留服中心对本协议的服务条款所做的修改,用户有权停止使用网络服务。如果用户继续使用网络服务,则视为用户完全接受本协议的服务条款的修改。
- 十、通知和送达
-
- 本协议项下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重要页面公告、电子邮件、移动通信或常规的信件传送等方式进行,此类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 十一、附则
-
- 11.1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留服中心所在地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11.2 本协议构成双方对本协议之约定事项及其他有关事宜的完整协议,除本协议规定的之外,未赋予本协议各方任何其他权利。
- 11.3 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 11.4 本协议解释权及修订权归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所有。
- 11.5 协议中的标题仅为方便阅读而设,在解释本协议时应被忽略。
- 请仔细阅读以上内容。 继续注册过程即表明您接收该协议内容,并承诺遵守该协议。